今天,江西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刘金福倒卖车票上诉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以倒卖车票罪判处刘金福有期徒刑11个月,处罚金124万元,对其非法获利的34万余元予以追缴。
2017年7月,江西青年刘金福为专职帮人抢购车票,先后网购了“天堂”等抢票软件安装在其专门购置的两台台式电脑上,同时以30元/万个的价格购买“打码”,以2740元购买了12306网站935个实名注册账号,用于在12306网站进行抢票操作。
刘金福又购买了两部手机用于发布广告和接单,以“星星车票工作室”的名义,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发布“收取佣金代抢全国火车票”的广告。在收到他人求购车票的信息后,刘金福利用抢票软件抢票,抢票软件通过消耗“打码”自动破解12306网站的登录验证图片、自动移除冲突旅客等方式,实现多账户自动重复登录、自动重复提交订单、自动更改电脑IP地址等功能,从而增大抢票成功的概率。
抢票成功后,刘金福根据所抢购火车票的车次、乘车时段及运行到站等不同情况,向购票人收取每张50元至200元不等佣金,票款则由求购者自己支付,或转交刘金福支付。
南铁中院二审认定,从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刘金福通过上述方式,先后为王某某、孙某某、吕某等人抢购车票3749张,票面数额达132万余元,非法获利34万余元。刘金福高价倒卖车票,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刘金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二审期间认罪悔罪,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刘金福予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2019年9月13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刘金福犯倒卖车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24万元,刘金福不服,提起上诉。一审时刘金福当庭表示,“许多第三方购票平台均存在收取服务费替人抢票的功能,我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
在实名制购票和车票的身份信息始终未发生变更的背景下,如何理解刑法中“倒卖”的含义?刘金福的行为是否构成倒卖车票罪?
“构成倒卖车票罪的关键,一是行为非法,二是高价、变相加价行为。非法囤积后倒卖、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质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都构成倒卖车票违法犯罪。”南铁中院指出,本案中,刘金福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质,自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抢购车票3749张,每张加价50元至200元,非法获利34万余元,超出高价、变相加价票面数额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2000元以上的标准,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构成倒卖车票罪。
法院认为,我国铁路运输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刘金福使用抢票软件,通过自动破解12306网站的登录验证图片,实现多账户同时登录、多线下单、重复登录不间断刷单、自动移除冲突乘客等功能,取得了在12306网站抢票的优势,侵害了其他旅客平等的购票权,每张票加价50元至200元,加重了群众出行负担,扰乱了铁路客运售票秩序,刘金福利用抢票软件加价倒卖车票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本报南昌1月9日电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陈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