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2月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陈卓琼)记者从今天下午举行的江西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采取医保特殊支付政策予以保障。
江西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王秀珠介绍,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在诊治过程中,对于符合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于符合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增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均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按医保甲类支付,不受限定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限制。
此外,对异地就医的患者,采取先救治后结算的政策。报销时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同级财政全额负担。
江西支持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补充疫情防控人员,可简化招聘程序,设立招聘绿色通道,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聘用,相关招聘手续可在疫情过后补办。
此外,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奖励。对于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获奖人员所在地区或者单位经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
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将为医护人员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明确在疫情防治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