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备受关注的韩国“N号房”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当天,据韩联社报道,韩国警方经过开会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开“N号房”创建人“godgod”的个人信息。据警方消息,“godgod”真名文亨旭(音译),今年24岁,是韩京大学建筑学部的一名大学生。与此同时,他的照片也在网上被公布了出来。警方表示,等到5月18日,他们会在把文亨旭移交检方时,将其“公开示众”。
由于“N号房”事件的性质极为恶劣,它不仅在韩国国内备受关注,也在国际上引发了不小的波澜。包括中国在内,许多国家的网民都对事件处理进展十分关心。因此,“N号房”主犯个人信息公开的消息,很快就在各国引发了大量讨论。与此同时,这起事件也向社会抛出了一个重要的伦理问题,那就是:在保护个人隐私与惩治犯罪两种社会利益之间,究竟应该如何取舍?
韩国舆论围绕这一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一方面,根据韩国法律的一般原则,这类犯罪嫌疑人的大多数个人信息,并不会因其犯罪行为失去隐私保护。为此,一直有部分声音认为:本着对法治原则和个人隐私权的尊重,警方不该在具体案件上动辄“破例”。但由于在“N号房”事件中,加害者对受害者的“性剥削”恶劣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许多韩国民众都强烈要求公布涉案人员的具体信息,甚至为此在青瓦台的官方网站上发起了参与者众的请愿活动,支持这一主张的社会精英,也同样不在少数。
从民间发起请愿,到公布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韩国警方用了不少时间才作出了这个决定。这说明对决策者而言,个人隐私与社会呼声孰轻孰重,并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正因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和对性剥削受害者的保护都很重要,有关部门才不得不为此慎重考虑。警方的最终决定以及社会对这一决定的正面反应,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在这起事件中,以公布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的方式保护潜在受害者,确实要比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更重要一些。
熟悉韩国新闻的人不难发现,这已经不是韩国警方第一次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中公布案犯个人信息。为了排除法律冲突,韩国专门制定了公开特定暴力犯罪嫌疑人面部照片的法律。在因电影《素媛》而闻名的“素媛案”中,犯罪者赵斗顺的个人照片,虽然因为“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并不符合公开条件,但还是被MBC电视台以“国民安全大于罪犯肖像权”的理由公之于众。
这些事实说明:韩国社会对个人隐私和国民安全的平衡问题,已经取得了一定共识。在彼此互不冲突的时候,个人隐私与公共安全这两种法益,都能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但是,法益的价值是相对的,在法益与法益之间彼此冲突的时候,应就事论事,对复杂的具体情况严加辨析,实施对社会最有利的办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论是从保护个人隐私的角度,还是从预防惩治犯罪的角度,韩国的经验都值得中国参考。
国内社会之所以关心“N号房”这起发生在外国的事件,一半是出于朴素的正义感,另一半也是出于对发生同类犯罪活动的担忧。此前,国内数起恶性案件发生之后,网上都出现过希望有关部门公开犯罪嫌疑人详细信息的舆论声浪。对于这样的声音,当然要平衡看待,不忽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更值得重视的则是这些声音背后的真实民意。唯有以法治化、程序化的方式,建立相关规范,达成更广泛的社会共识,争论的实质意义才能彰显,而不是一次次消散在口水战之中。
杨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