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洪园)“以后企业和群众来办事,会像网上购物一样,不满意可给差评。”河北省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效能监督处处长陈景芳说,如果群众对所提供服务不满意,可以给出差评。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用于对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及其工作人员的评价。
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内容包括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办事质量等方面;等级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级,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为差评。
线下服务将实行“一次一评”,按照河北省统一评价标准,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摆放实体评价器或评价二维码,评价数据应及时汇聚到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线上服务实行“一事一评”,将本部门线上线下办理情况、人员等信息实时汇聚到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群众使用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及微信小程序对本人已办结事项进行评价。
对于群众给出的差评,河北省将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立对差评的核实、整改、反馈机制,确保差评100%整改反馈。收到差评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及时安排专人核实情况。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未能按时整改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说明原因,对企业或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经批准后延期整改,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河北省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差评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对差评集中的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经教育无明显改善的,对其岗位进行调整;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