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次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以“切实实施民法典”为主题进行了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并作重要讲话。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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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权利构成民法典的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上用六个分句,精要地概括了民法典七编的内容。
民法典七编,可以分为三个板块,呈现出“1+5+1”的结构。
第一板块,也即第一个“1”是总则编。总则编通过提取公因式的方式,规定了有关民事权利的共通性规则,包括权利的主体、权利的发生、权利的限制等。
第二板块,也即“5”是第二编至第六编,这五编规定了各种具体民事权利,包括物权(物权编)、合同债权(合同编)、人格权(人格权编)、婚姻家庭中的身份权(婚姻家庭编)、继承权(继承编),以上是对人民群众所能享有的民事权利类型及内容的详尽规定。
第三板块,也即后一个“1”是侵权责任编,规定的是民事权利受侵害后的法律救济。
可见,民法典沿着“权利通则——各种权利——权利救济”的逻辑展开,权利是民法典的轴心。所以说,民法典是人民的权利法,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典被称为“法典”的原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那么,为什么其他法律都称为“法”,而唯有民法典被称为“法典”?该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理解。
(一)民法典地位重要
民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市场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性因素是通过民法来奠定的。市场经济需要平等自由的竞争者,民法通过民事主体制度来保障;市场经济需要发达成熟的交易规则,民法通过合同制度来保障;市场经济需要主体对财产享有支配性权利,并以之作为交易的前提和结果,民法通过所有权制度来保障;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能够对抗权利侵害,民法通过侵权责任制度来保障。民事主体制度、合同制度、所有权制度、侵权责任制度是民法的四个基干性制度,它们共同为市场经济奠基。因此,民法典不仅对个人有重大意义,也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
(二)民法典规模庞大
民法典共计1260条,是我国第一部超过千条的法律。民法典规模庞大的原因,在于其调整范围广泛。可以说,我们每个人都经历了一个从生到死的民法之旅。一个人生下来,民法就开始对他的生命、身体、健康、肖像、隐私等人格权提供保护,他与父母、亲属之间的关系就被民法所确认和维护,他长大之后取得的各种财产被民法肯认和保障,他每日以口头或书面订立的各种合同被民法确保履行,他缔结婚姻、建立新家庭被民法所认可和维系,死亡之后他的财产通过民法进行分配和继承。甚至,民法对我们的关爱超越了生死两端,胎儿尚在母腹中时民法就已经提供保护(民法典第16条),死者名誉、隐私被人诽谤、泄露时民法同样会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994条)。可以说,人的利益延伸多远,民法的关爱就延伸多远。这种对每一个人的广泛、深入、博大的关爱,决定了民法典的规模。
(三)民法典体系性强
这种体系性,尤其表现在作为一般法的民法典与民事特别法之间的层级结构上。民法典之外,还会有许多民事特别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当民事特别法无规定时,都应当适用民法典这个一般法,从而实现法律对民事领域无遗漏的调整。民法典是广泛调整领域中具有基础性的一般法,这是法典化的要义。
深刻理解民法典的伟大意义
(一)民法典的标志意义
王晨副委员长在民法典草案说明中提到:“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比较法可以为我们提供好的观察视角。
《法国民法典》1804年颁布,又被称为《拿破仑法典》。该法典一扫法国的封建制度,确认和巩固了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开启了法国的近代化道路。
《德国民法典》1896年颁布,当时德国统一不久,需要一部统一的法典为民族铸魂、为国家筑基、为统一的市场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德国民法典》开启了德国强盛的道路。
《日本民法典》1898年颁布,是明治维新中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日本民法典》全面学习西方的民法制度,开启了日本近代化的强国之路。
民法典常常是一个国家在历史的上升拐点处立下的一座里程碑。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恰逢其时。
(二)民法典的功能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固根本,是指稳固国本。民法典第一条规定,“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的重要立法目的;民法典物权编第五章规定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物权编第十一章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等。以上都是对我国根本制度的法律固定。
稳预期,是稳定我们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预期。民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民法的法典化意味着我们把市场经济的法律根基筑得更牢,进一步明确了我们的前进方向和前进信心。
一旦根本稳固、预期稳定,民众便能够明确国家的发展走向,便知道自己平等参与自由竞争获得的利益会得到法律保护,自然能够人人努力,社会达到最大效率,从而有利于国之长远。
(三)民法典的文化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中国民法典是从中国历史文化中来,从世界法治文明中来,从新中国法治实践中来。
民法典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如,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对家庭伦理的重视,在中国5000年文明及法律文化中一以贯之,民法典也汲取了其中的有益内容。
民法典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法者,天下之公器也,不为一邦一国所私有,当然可以相互借鉴。民法典不仅吸收了比较法上的优秀成果,还吸收了重要国际公约的成熟规则,尤其体现在合同编之中。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我国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如,民法典第533条情势变更规则就来源于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并对其进行了重要完善。该规则对解决疫情中的合同履行障碍问题有重要作用。
总之,我国民法典吸收了古今中外的优秀法律文化,是继承与创新的共同结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民法典是人民的法典,是人民权利的体系化表达;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应当努力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通过切实实施民法典,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于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