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曾出现与一些基层单位相似的场景: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一些公职人员存在廉洁自律问题。
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这些行为从2014年开始被一本小册子限制得死死的。这本名为《宁海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十六条》(以下简称“36条”)的册子从诞生伊始就被寄予厚望——地方管理者希望把村干部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乡村治理。
小微权力清单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时任宁海县委书记褚银良说,以往,有人总认为村级没有多大的权力,“虾仔作大浪,成不了气候”,去治理这些小权,觉得没有多大必要。但是越来越多的现实表明,村干部的权力虽小,但在一些群众眼里,可能“大得摸不到边”。
因此,2013年,由宁海县纪委牵头约20个县级部门及镇村千余名干部历时半年、开上百次会议后逐步完善形成了36条。36条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权力作出清单式梳理规范,并以通俗的漫画形式逐条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关键环节监管,构建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体系。
比如遇到村级重大决策事项,36条规定必须进行“五议”: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商议后得到的相关方案公示15日以上;再由党员大会审议、村民(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形成成果,并公示3日;然后再组织实施、结果公告并接受群众评议。在这一过程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
这本正文只有31页的小册子记录了36个类似的流程图,基本涵盖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的全部内容。宁海县下桥村村民何青绒说:“过去总觉得很多事不透明,村干部自己就作了决定,现在都是按照册子办事,村干部做什么我们都心里有数。”
效果显而易见。36条在宁海县推行满一年时,宁海县纪委的一份材料表明,全县反映村干部有廉洁自律问题的初信初访量同比下降八成。2018年,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政策保障。
制度要从墙上走下来
36条的想法真正成型是在2013年。那年,宁海县正着手调研村级民主选举的问题,而调研结果并不乐观。
基层事务复杂,首当其冲的就是村级民主选举。村级组织换届前,有的候选人到处做工作。村民白天忙,候选人大多晚上活动。而农村狗多,对来访的人免不了叫一阵。半年下来,“连狗都生病了”。
有学者认为,农村出现的这种不和谐现象都是“半拉子民主”的后遗症。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李人庆说:“我们虽然实行了村级民主,实行基层民主选举,但并没有改变基层的运作模式,没有改变基层过大的权力集中、责任过大、能力有限和信息不对称等一系列制度结构问题,这些问题都凸显在我们运行的过程中。”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村级干部的权力在不断增大。褚银良曾撰文指出,从宁海县实际看,每年仅县级以上财政用于农村建设的资金就达上百亿元,行政村最多时可得到各级政府上千万元的资金扶持。
巨大的利益使一些地方村干部竞选颇为激烈。一些“经济能人”通过“走家串户”“拉关系”参选村干部,也给日后的村级治理埋下隐患。
最终,县委县政府选择了改革创新。褚银良说,改革就是要推行小微权力公开运作,打造村务阳光工程,因此36条的每一项都考虑到了公开透明并且可操作,“制度再漂亮,推行困难就成了‘墙上走不下来的制度’”。
在制度设计上,36条充分考虑了权力制衡。如在财务支出方面,5000元以上需要联村干部签字,10000元以上需要联片领导和镇分管农村领导签字,同时还需村民代表会议审核;接待费用只能用于招商、扶贫、抗灾、慰问等,超支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议;在村工程事务方面,5万元以上项目需公开招投标,村干部亲属不得参与等。
同时,各个环节都强化了监督。宁海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村干部在决策和执行村务过程中,有职能部门、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3级监督制度,这大大减少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他拿征地拆迁补偿款举例,过去征地款划入村集体账户后,老百姓根本不知道有多少钱,如今在5个流程的会议审议中,村民对钱的走向一目了然,且款项直接打入村民个人账户,分配方案全部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
“村干部权力可大可小,在征地补偿时,量地皮的尺子松一松,苗木补偿的数量和标准变一变,这些都是权力,报给上面多发了补偿款村民谁也不知道。可是现在不行了,村干部做什么都要与村民代表开会商议,还要向村民公示,个人无权决定。”有规矩才能成方圆,36条就是要把村干部的权力用制度约束起来。
36条是贴近民心的设计
王长根是下桥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36条实行以来,村里的大小事项,他都会认真看一遍。“我们老百姓只希望决策公平、透明,36条是贴近民心的设计,我也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王长根说。
在他看来,36条的实施把村官的权力限制住了。“以前村里招商引资请客吃饭,买烟买酒,村长书记都是打白条,年底再结。现在不行了,做接待前,相关人员要向镇里打报告申请备案,吃饭也得去镇政府食堂。如果打了白条,只能自掏腰包。”他说,连买支笔都得开发票。
这是褚银良想达到的效果。他说,村级组织权力虽小,但直接面对群众、关系民生,是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关注最迫切的权力。在36条权力清单面前,每个村干部都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职责是什么。
他还说,权力清单像交通规则一样明了,村干部的权力被约束在一定的空间里,很难再走暗箱操作的老路、谋取私利的歪路。对群众来说,村里的一包烟、一卷手纸都能在眼皮底下运行,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棘手的矛盾得到及时化解,是他们最盼望的事情。
如今,36条已经走过了6年,在实施过程中也有一些不太令人满意的地方,比如运行成本增加、环节增多等。但所有人都知道这条路没有错:基层治理要向着阳光、按制度走。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