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时带一本书,相信这已经是很多人的选择,如果带上的这本书,是喜欢的作家写的,而这位作家偏偏也喜欢旅行,那最好不过。如此,在飞机或火车上,翻开书页的时候,快乐与安静也仿佛翻倍。
我的旅行带书原则是,哪本在旁边顺手可以抓到就带哪本,如果不巧抓到毛姆、比尔·布莱森、阿兰·德波顿的书,那再好不过。最近一次旅行,带上飞机的是青年作家卢桢的书,《旅行中的文学课》,书不薄不厚,很快读完,一如既往地发现,文学与旅行的结合,给人带来的美妙感觉是不会衰竭的。
也不是所有人都觉得旅行最有价值的部分在于美妙,许知远在他的书《一个游荡者的世界》中写道,“旅行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恐惧”,他认为一个人脱离了熟悉的环境,进入了陌生的境地,总会本能地变得敏感、容易颤栗,想要回到旧环境中去——他把这种感觉写得特别像猫的本能,但正是因为恐惧,人的内心才会被迫地塞满疑问,对自己进行一次次的定位纠正。
《旅行中的文学课》一书,没有丝毫呈现“旅行中的恐惧”,相反,作者是在平静的情绪主基调下,带着一点点喜悦、一点点惊奇、一点点八卦的心,走进了一座座已故伟大作家的故居或墓园,他们是雨果、波德莱尔、王尔德、勃朗特姐妹……这些地方虽是第一次抵达,但就像作者所说的那样,是“从一个家乡到另一个家乡”。消弭一个陌生地方所带来的恐惧感的力量,恐怕就来自文学,因为在文学里,那些作家们以及他们笔下的角色,早已变成旅行者的“亲人”,去“亲人”出生、去世并且活过一生的地方看看,怎能不产生身在故乡的错觉。
是的,文学的魅力之一,就在于它能够合理合法地制造错觉,并让历代读者信以为真、身不由己地雕刻这错觉,直到这错觉变得完整且美好无瑕。在哲学概念中,错觉是一种感性认识,而在文学概念里,错觉是一种朦胧美,是一种蒙太奇,当女仆打翻了家中的中国花瓶,雨果惊叹:“老天哪!整个中国在地上跌得粉碎!”当这一个瞬间被人们反复诠释并延展成一个故事时,文学已经取代花瓶碎地发出的短暂声响,成为一个绵延不绝的永恒记忆。
《旅行中的文学课》的大多数篇章,都以这样一个小巧而敏锐的角度,带读者进入到一个个与作家相关、与文学相关的故事中,普希金在与情敌决斗之前,曾穿过一家糖果店,如今已经变成咖啡馆。现在如果经过这家咖啡馆,会发现门前的一个台阶被用强化玻璃保护了起来,旁边有一块金属标牌对它进行了描述,“普希金生前走过的最后一级台阶”。这样的描述,真是太文学化了,尽管简短,却仍然能够让人一下联想起1837年那个大雪纷飞的日子,普希金踏上最后一级台阶,也一脚踏上生命的终点。
旅行文学需要这样的细节,因为宏大的部分,可以交给历史,文学需要做到的事情,是将历史里那些略显干巴巴的记录,变得细腻、丰沛、激扬起来。我们所逃离的现实生活,很多时候都与不断被重复的历史一样干巴巴的,同样需要文学的浸润,在当下的文学不足以提供这种让人舒心的环境时,走进文学黄金时代的宏伟长廊里,在那里感受风、感受雨,也是可以有充足的获得感的。
韩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