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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贵州多家媒体播发了一则特殊的“检讨”: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福泉中学一名聂姓女教师因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电视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此外,福泉中学副校长也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司法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漫画:徐简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0年11月20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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