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李怡)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规范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抓好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研究、带头执行。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分总则、代表的产生、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产生、选举的实施、呈报审批、纪律和监督、附则,共8章4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