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毒奶粉、假疫苗等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暴露了个别创业者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做出了违背创业伦理的错误行为,值得深思。大学生创业者的伦理水平,不仅影响创业者个人及其创业组织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随着人脸识别、移动支付等科技手段的发展,人们在享受科技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同时,也面临日益严峻的创业伦理风险。比如,人脸识别技术容易被不法商家利用,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同时让消费者处于被监控的环境下,没有隐私可言,还存在严重的数据泄露风险。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创业者如果急功近利,就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创业伦理风险。
美国教育家德怀特·艾伦认为高等教育具有两个目的:“一个是要使学生变得聪明;一个是要使学生做有道德的人。如果我们使学生变得聪明而未具有道德,那么我们就为社会创造了危害。”因此,大学生创业伦理教育具有极端重要性与紧迫性,其职责是要避免高校的毕业生变成“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高等教育的成败。
大学生创业伦理水平低下,突出表现在缺乏识别创业活动中伦理问题的敏感度;无法有效评估创业项目可能存在的潜在伦理风险;对自身作为创业主体和道德主体这一双重属性的主体身份认知模糊;缺乏一定的创业伦理判断和决策力,无法权衡利弊并做出符合伦理期待的创业决策;无法抵御利益诱惑,最后导致其放弃一切伦理原则而追逐利益等方面。这些缺陷会促使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只关注自身的狭隘利益,容易陷入创业失败的泥潭。
当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体系普遍重视大学生创业知识、创业技能等创业显性指标的培养与传授,但创业伦理教育的内容却有所忽略,无论是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或是教育载体中几乎都没有涉及创业伦理教育的维度,对创业人才的伦理道德教育缺乏切实有效的抓手。大学生创业伦理教育基本理论研究亟待加强,当前创业类教材中创业伦理内容的缺失直接导致了大学生创业者对创业伦理的忽视。
创业伦理教育应该成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第一课”。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在设定人才培养目标时,不仅要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也要注重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只有培养具备道德伦理素养的大学生创业者,以造福人类和可持续发展为理念,才能在面临忠诚于股东还是公众的利益冲突等道德困境时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自身就蕴含了天然的伦理意义,大学生也会在创业过程中面临许多道德抉择,如创业活动自身的价值取向,创业者对各种社会关系的处理等。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既要培养大学生创造经济价值的创业“硬能力”,更应提升其创业道德伦理素养“软实力”,以促进其个人及其创业企业的健康发展。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应该确立创业伦理教育不可或缺的地位,要逐渐将创业伦理教育的内容融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中。高校要将创业伦理教育纳入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向大学生创业者传授创业伦理基本概念、主要原则及行为规范,鼓励他们去关注社会民生,用可持续发展理念来创建“环境友好型”的创业项目,通过对受教育者的理想信念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创业伦理信念。大学要体现责任与担当,要在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学中添加创业伦理内容,主动承担起大学生创业伦理意志的培养,将伦理意志植入学生的思想之中,实现道德与利润的平衡。
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创业伦理教育,特别是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不是培养唯利是图的生意人,而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要提升大学生辨别创业伦理冲突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创业价值观,当面临创业伦理困境时,可以自觉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要磨练大学生的创业伦理意志,要求他们在面临创业伦理困境时,一方面能够发挥自身特长优势,勇于克服;另一方面在面对创业伦理困境中的非合理性利益时,能够自觉抵制。
高校创业课堂是创业伦理教育可以利用的良好载体,可以通过在创业课程中增加创业伦理的内容,唤醒大学生潜在创业者的创业伦理意识,培养其创业伦理认知。同时,要在创业教材中添加创业伦理章节,加强创业伦理教育理论研究,引领创业伦理教育实践的发展。
相信通过创业伦理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会成为未来“有责任担当”和“符合公众利益”的新时代创业者。
(作者系温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院长、教授)
施永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