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档选秀综艺节目选手余景天的粉丝后援会竟因粉丝应援数据未达标,对粉丝进行了“惩罚”,惩罚内容包括购买售价2.22元起的虚拟数据、反黑任务等,理由更是荒唐——不够爱(中国青年报微信号4月12日)。从私生饭、粉圈互撕、豆瓣控评,到惩罚粉丝,饭圈文化一次次刷新着人们的认知。
不禁想问一下该后援会,这么大的勇气究竟是谁给你的?追星是个人选择问题,以何种方式追星,同样是粉丝的自由,如此的“惩罚”行为不仅有悖于公序良俗,并且已经触及法律底线。
纵然该后援会回应称惩罚全凭自愿,但这样的借口显然站不住脚,软暴力伤人的PUA事件发生得还少吗?“哥哥的专辑你才买几十张啊?你就是这么爱哥哥的吗?”这样的言论不乏胁迫。还有一些后援会表面说着非强制,背地里却论“资”排辈,钻法律与人性的空子。
当“非理智追星”愈演愈烈,类似“年轻人借贷是为了追星”等话题不止一次登上热搜,“中学生为了追星花光家里所有存款”的新闻多次引发讨论。这其中当然有个人不理智的因素在内,但更应该痛定思痛的是畸形的饭圈文化,以及不够规范的粉丝后援会。
流量时代下的偶像生成机制勾连起粉丝与明星间更为紧密的联结,也催生出控评、轮博、反黑、打榜等情感与物质劳动。当这些行为超出了正常的限度,演化为一场场“话语斗争”,甚至“军备竞赛”,严重扰乱了网络生态,粉丝们疲于打榜,忙于控评,透支着人力物力财力,却只是“偶像工业”中的一枚“螺丝钉”。
粉丝后援会是追星活动“组织传播”的体现。组织内部有着自己的秩序,组织成员愿意接受并严格执行着规则,这本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秩序的边界在哪里?组织内成员的自主选择权与整体群规的界限该如何界定?大家因为喜欢同一个明星而聚在一起,一定要分出你我高低,甚至进行“精神控制”吗?打着后援会的旗号“惩罚”粉丝,是非理性追星的表现,也是一种权力任性。想要规范粉丝后援会,拉直这一个个问号,需要多方合力。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便提出建议,明星粉丝后援会应该在民政部门登记,明确责任,规定权利、义务,“能组织做什么活动,是否能够筹集经费,在哪个层面筹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备案,依法开展活动、接受年检。”明星们也应该主动发声,对自己的粉丝作出正确的引导,这不仅是为了避免对自身造成不良影响,更是作为一名偶像应有的责任。
最重要的是,广大粉丝应该时刻秉持理性、保持理智,身份认同不等于没有自我,加入组织不等于失去自由,毕竟在粉丝身份之外,自己首先是独立的个体。哪怕面对着多方“围猎”,也要让追星回归本质,让崇拜与喜爱找到初心,而不是做待割的“韭菜”。
吕京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