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玩吗啡,现在不敢玩了,又严又贵。现在只能用这个来缓解。”“拿这东西多少钱?”“这东西列进了二类精神(国家第二类精神管制药品),害得我没法儿买了。之前找朋友拿才45元一盒。”这段买家与卖家聊天记录中提到的“这东西”是泰勒宁。
泰勒宁,通称氨酚羟考酮片,化学成分为盐酸羟考酮和对乙酰氨基酚,常为癌症病人镇痛使用,具有耐药性和成瘾性,过量服用会让人精神亢奋、产生依赖,重则导致呼吸抑制、呼吸停止。羟考酮成分是一种与吗啡相似的具有滥用倾向的阿片激动剂。
2019年7月,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被列入国家第二类精神管制药品。正常情况下,泰勒宁需凭医生处方购买,且医院会在用量上进行严格把控。
由于国家加大了对毒品贩卖的打击力度以及疫情原因,泰勒宁、曲马多等药品逐渐作为替代性毒品,成为药物滥用者、成瘾者和违法倒卖者的寻找目标。
薛某某原是沈阳某家医院的员工,负责艾滋病登记和咨询类工作。2018年,因赌博和网贷,薛某某债台高筑。
虽然不是医生,但因长期在医院工作,他对各类药品也有一些了解。于是,薛某某产生了借助网络私下卖药还债的想法,并将目光瞄准了几种市场需求量大、利润高的药品,泰勒宁就是其中一种。
2019年9月,电视、网络上广泛传播了泰勒宁成为国家管制类药品的消息,尤其是薛某某所在的沈阳地区,还开始了专项整治活动,当时各大药店门口都张贴着严禁买卖含有羟考酮药品的公告。面对销售泰勒宁的巨大利润空间和越积越多的债务,薛某某千方百计寻找供货渠道。
2020年11月,薛某某加入了一个微信群,该微信群打着卖打折机票的幌子,进行不法药品交易,其中就包括泰勒宁等国家管制药品。薛某某在群里找到多人为他供货,以40-50元买入,再以70-80元卖出。每次拿到货后,薛某某就在贴吧上寻找买家。“买泰勒宁的不是药贩子,就是吸毒者。这些人需求量大,大多一买100盒。”
薛某某在发帖时会用“512”等暗语代替泰勒宁3个字。“泰勒宁药片上一面标着‘512’字样,对泰勒宁有了解的人,一看就能明白是什么意思。”
2020年11月18日,平时吸食冰毒的饶某某在浏览百度贴吧时发现有人在贩卖泰勒宁,除沈阳以外,都是80元一盒,并可通过某电商平台进行交易。双方互加微信后,卖家给饶某某发送了一条链接,打开后是一张标题为“电脑特价处理”的笔记本电脑的图片,标价为2000元。饶某某通过链接付了款。
交易成功后,薛某某通常会要求买家删除聊天记录、交易记录。邮寄时,他从未填写过真实信息,在邮寄前都会拆掉药品包装盒,除非买家要求完整寄出。
2020年12月16日,因被“同行”举报,薛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无锡警方抓获。经查,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16日间,薛某某向多名贩毒、吸毒人员贩卖泰勒宁共计1640片。今年1月27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薛某某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蒲晓丽 范曾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