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法学教授罗翔最近的这个分享,更觉得,罗翔受到那么多年轻人的喜爱,不是没有道理的。
“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很羞愧。”近日,罗翔在一档访谈节目中回忆起一段发生在十几年前却可能让他一生难忘的往事。2003年,还在读博士的罗翔在人行过街天桥偶遇一位来京寻求法律援助的老人。老人从北京西站一路步行问路到双安天桥,罗翔查到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提出打车送她。但出于怕惹麻烦的想法,他有意隐瞒了自己的法律人身份。到了目的地,老人一句体贴的“你不用陪我上去了,别影响了你的前途”,瞬间击中了罗翔的内心,让他羞愧至今。
这段真诚的忏悔,让人看到了一个法律人内心不甘被“抽象法理逻辑”淹没、不甘困在系统中、而面向生活中具体之人和柔软内心的努力。很少有法律工作者没遇到过这种求助,没在内心挣扎过犹豫过,没在刚入行时意气风发和拍案而起过,但在这个行业经历过一些挫折和看过很多日常后,很容易走向冷漠。对每天的悲剧见怪不怪,对弱者的求助无动于衷,对远方的哭声毫无知觉,甚至嘲笑自己初入行时的理想、热爱、激情和冲动,并美其名曰“成熟”和“专业”。罗翔能把这件让自己羞愧的事记十几年,并以“忏悔”的方式公开说出来,逼自己去面对那个老人的目光,避免法学理论与具体的人失去连接,这种努力太可贵了。
今年很多法学院的学生选修了我的“新闻评论课”,他们想跳出狭隘的专业框架而面向公共事务的热情,让我很感动。一个学生说,法学学习中常能接触到反映社会底层生存状态的案例,由于生活阅历不足,感觉到自己的同情是一种“书斋式”的纤细情感,更多来自知识和道理而非沉浸式的体验,希望通过新闻评论更多认识到个人的局限性、狭隘性,并努力打破这种与不同群体的认知隔阂。另一个学生说:我在某些时候看到家暴、性侵等类似新闻的时候,常因这类事件太多而产生一种“免疫力”,想起一个法学教授说过,你不能因为学习法律,见多了杀人,就对这类事件麻木,同别人共情或者说同这个世界共情是永远都需要学习的品质。
在法学院学习时,有这种思考很好,更可贵的是,像罗翔这样告别单纯的法学生身份,在法律实践的江湖历尽千帆后,仍葆有这种柔软的关怀,仍能想起十几年前那个衣衫褴褛的老人,她的目光她的无奈她的叹息,自己的懦弱、犬儒、挣扎和复杂。这种反身性的忏悔,不仅是在解剖自己,也是在用十几年前的自己凝视今天的自己,用十几年前老人的目光凝视今天的自己,用人的目光凝视自己给学生讲授的法学理论,你办的不是案件,而是一个人的人生。
凝视不仅是一个深刻的哲学命题,也应该是每天的日常。如何凝视?凝视什么?尼采说,我们的眼睛就是我们的监狱,而目光所及处,就是监狱的围墙。拉康说得更深刻:自我并不是自我的主宰,人们苦苦寻找自我,而当找到它时,它却外在于我们,总是作为一个他者而存在,被自身无法掌控的外部力量所决定,永久地被限定在与自己异化的境地——如何跳出这种自我的异化和专业的异化?需要来自不同视角的凝视,感知身边的人,感知“远方的哭声”,感知跟自己平等的主体,感知弱者的眼光,感知历史的眼光。有这种目光,才不会为了学术的精致而失去人味,不会追求理论的完美而“裁剪”不完美的人。
我们同情骑手“困在系统中”,同情名校生“困在绩点中”,我们多数人何尝不是困在某个专业系统中而失去向外凝视、与他者连接的柔软感知力?一个学者感慨说,自己这么大年纪了,对好多事还常有想拍案而起的感觉,但很多年轻人好像比她更习以为常,甚至还反过来教育她“能改变什么呢”“这是现实”“说了也白说”“做好自己的事比什么都强”。困在狭隘专业中,困在精致利己中,困在个人中心主义之中,缺乏与公共事务丰富的情感与理性联系。想起我的一个新闻前辈,他说他写每一篇稿件时,都能想到他的乡亲、父母、孩子的目光,这种凝视让他不敢胡说八道,不敢脱离大地。也是这种目光,让他摆脱了那种冷气和到了他这个年龄很容易陷入的职业化冷漠。
前几天还跟一个学生聊,她不理解,为什么网上对老人和孩子有那么大的戾气,对陌生人有那么大的仇恨。我说,他们在现实中可能并不这样,他们对身边认识的老人、孩子不会这样,当在网络上,“老人”“孩子”成了一个抽象的符号,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抽象的恶意就产生了。价值观的深刻在于,能不能跳出熟悉的身边人、亲切的人,而对陌生的、抽象的、远方的人葆有“人同此心”的同情和善意,关心他们的命运并相信与自己的命运密切相关。人不是符号,不是结构,不是象征,每个人都是具体的、活生生的人,就像正义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那个衣衫褴褛的老太太所追求的。
慢下来去感受那些目光的凝视,书斋和键盘外的,远方的,内心的,10年、20年甚至30年后自己的,就像学者罗翔那样。
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