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李怡)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必须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开拓进取,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纲要》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纲要》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纲要》在以下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六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七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八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九是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