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杨宝光)近日,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评选结果揭晓,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等1881个创建集体被认定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此次命名表彰由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3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经综合考察、逐级推报、集中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评选产生。这些集体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好、职业技能好、工作作风好、岗位业绩好,在政务服务、商业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窗口岗位、一线单位、服务平台上展示了新时代青年的文明风采,作出了“青年文明号·青春心向党”的响亮回答。
青年文明号活动自1994年启动实施,是面向职业青年群体,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理念,弘扬职业文明、培育先进集体和优秀人才,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7年来,青年文明号活动坚持守正创新,不断突出创建导向、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创建标准,在引领时代风尚、推动行风建设、动员青年建功、服务青年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人才效益。
据悉,在青年文明号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修订《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努力形成以管理办法为纲,政务服务、窗口单位、一线岗位、公益机构等若干大类管理细则为目,各成员单位创建标准为基础的全国青年文明号行业标准体系;进一步促进示范作用发挥,引领各级各类青年文明号集体投身新时代青年岗位建功行动,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