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陈强)“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这是福建省教育厅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
据上述文件透露,福建省将在调查成本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
文件强调,“各地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前培训机构实际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不得超过最高浮动幅度,下浮不限。”
上述文件明确,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制定;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发改委会同省教育厅制定。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成本调查由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成本调查由各设区市发改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
文件要求,各地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坚决遏制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切实降低学生家长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