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先后设立了多个针对某种具体职业、行业的节日,如每年9月10日的教师节、每年5月12日的护士节、每年11月8日的记者节、每年8月19日的医师节等。而占全国总人数超过2亿(其中约5800万高技能人才)的技能劳动者却没有自己的节日。因此,建议由国家最高行政部门设立全国统一的“中国工匠节”。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设技能型社会,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笔者认为,设立“中国工匠节”是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
从2016年开始,国务院连续4年将“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党和国家已经把培育工匠精神作为国家战略,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设立“中国工匠节”可以更好地弘扬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打造更多的精品和优质产品,滋养“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打造国家核心竞争力。
当今中国社会不少人心浮气躁,不少行业乐于追求“短、平、快”,投机心态浓厚,忽略了精制产品、精心服务和塑造品牌的工匠精神。设立“中国工匠节”,就是要鼓励每个岗位上的工作者践行工匠精神,敬畏职业、热爱职业,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把工作做到最理想状态。
其实,有的地方已经有了“工匠日”的形式,2019年4月3日,经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自2019年起将每年的9月26日设立为“工匠日”,作为尊重工匠、关爱工匠、学习工匠,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载体。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将地方行为上升到国家行为。
至于,具体设定哪天为“中国工匠节”,笔者建议的方法与路径如下:
一是把鲁班的生辰日作为“中国工匠节”。鲁班是中国公认的工匠大师,被誉为“百工圣祖”;二是在国际劳动节中设立“中国工匠节”,利用现有的国际劳动节的时间,把每年5月1日劳动节之后的5月2日确定为“中国工匠节”,延伸劳动节的社会影响;三是在每年的职教活动周中设立“中国工匠节”。自2015年起,国务院把每年5月的第二周确定为“职业教育活动周”,可以在国家职教活动周期间,确定某一天为“中国工匠节”。
总之,设立“中国工匠节”的目的旨在弘扬工匠精神,激励创新创业,建设技能型社会,推动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系合肥铁路工程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胡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