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林)近年来,有不少明星代言的金融产品“爆雷”。对此,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今天表示,银保监会将出台专门制度,对包括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在内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进行规范,并将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压实机构责任。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类互联网平台及理财投资产品层出不穷,一些机构邀请明星代言推广或站台也出现了问题。例如,2020年7月,互联网金融平台“爱钱进”“爆雷”,之前曾代言该平台的知名主持人汪涵被卷入舆论风暴。
针对这类现象,银保监会在2021年4月发布了《关于警惕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的提示》,提醒金融消费者要理性看待明星代言,切实防范金融陷阱。
今天,在第四十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再次提醒:“代言人特别是明星代言人,自身如果没有能力辨别代言产品的资质,也不了解产品的风险,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
郭武平指出,金融产品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高、专业性强,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可能衍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带来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问题,“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收到过相关的投诉”。此外,个别粉丝无底线地追星,甚至集资为明星打榜等行为,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出现集资乱象,有的甚至造成社会、家庭问题。
郭武平分析,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大致包括5类:一是代言P2P、网贷产品等;二是代言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三是代言互联网金融产品,包括一些持牌的甚至非持牌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四是为金融产品或平台进行宣传;五是为银行保险机构的某类产品或者整体品牌进行代言。
明星代言金融产品乱象丛生,金融消费者该如何避免被误导?郭武平任认为应该“三看一防止”:一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特别是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三看收益是否合理,有些产品宣称年化收益率高达8%甚至10%,“这是非常难实现预期收益的”;另外,也要防止过度借贷。
郭武平介绍,为避免消费者被误导,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明确的约束要求,即“四个不得”:没有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以欺诈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进行营销宣传;不得对资管产品未来收益、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的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比如无风险、保收益等等。
郭武平还透露,银保监会消保局将会继续加大风险提示的力度。在消费者保护方面,今年银保监会特别关注“一老一少”,引导老年消费者不要乱投钱,年轻消费者不要乱贷款、乱花钱。监管部门还将加大监管和处罚的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