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日发布《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含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培训机构)防控指引(第五版)》(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明确,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控制培训人数和时间,错时错峰合理安排培训场次和每班人数,确保培训现场学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出现培训场所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不为参加培训的学员及相关人员提供住宿服务。
《指引》要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对员工、外聘培训老师和学员的健康进行全员摸底调查,落实全员健康全覆盖监测。同时为员工、外聘培训老师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机构的教学区要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外聘培训老师、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
《指引》要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全体员工定期核酸检测机制,对涉及进口冷链食品、国产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及共同居住者要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员工和外聘培训老师等频繁接触服务对象或相关物品的重点岗位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员工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新入职员工必须符合本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并须持有入职当日(含)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员工,要做到“应接尽接”,全员全程接种疫苗和接种加强针免疫;对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外聘培训老师,应督促其及时全程接种疫苗和接种加强针免疫,做到培训老师“应接尽接”“应快尽快”。
《指引》要求所有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外聘培训老师和学员的健康状况,了解相关情况;要每天对培训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办公和培训场地要按规定保持足够的清洁与消毒频次,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