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了2021年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名单,共94个县正式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至此,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895个县都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这是继全面实现“两基”后,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为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落实义务教育责任,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国家建立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制度,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具体组织实施。教育部从2013年启动了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2021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先后组织对广西、西藏、四川、新疆、内蒙古、甘肃6个省份的94个县(市、区、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进行了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教育部提出,各地要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不断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一要持续保持对义务教育的重视程度、投入强度、工作力度不减,在发展规划、财政投入、资源配置上优先保障;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持续缩小义务教育差距;三要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常态化监测复查,及时掌握情况,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持续巩固好均衡发展成果;四要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优质均衡的标准,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育人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