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北京互联网法院今天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情况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9月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76件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中,充值打赏类案件占比较高,达75%,最高案值达61万元。
从案件纠纷内容看,主要集中于充值打赏、网络购物、人格权侵权等。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分析,大额消费行为是引发未成年人网络纠纷的主要原因,案件平均消费额远远超过未成年人的日常可支配金额。
在充值打赏类案件中,由于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内容的实时互动刺激,未成年人出于吸引注意、娱乐、竞争攀比等心理,或短期内消费金额畸高,或由于网络沉迷引发长时间持续性消费。
“未成年人上网行为受监管不足,网络沉迷问题较为突出。”姜颖表示,在涉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案件中,未成年人多从简单接触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开始,进而通过充值、打赏获得了更好的娱乐体验,后发展为大额充值打赏。
姜颖呼吁,网络服务提供者在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应优化身份核验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对于危害和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和网络欺凌等行为,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