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据极目新闻报道,广东湛江市一位母亲抱着不足一岁的婴儿在南桥车站乘车时,被工作人员拦下,要求给婴儿购买车票。南桥车站工作人员回应称,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或者是半价名额,都是根据车站相关规定来的。
该新闻一出,不少网友感到非常费解。按照过往习惯,婴儿免票是约定俗成的事。有网友表示:只知道1.2米以下的儿童免票,一岁左右的婴儿还需要买票吗?还有网友提出疑问:如果婴儿真的需要买票,那座位提供安全座椅吗?
湛江市南桥车站解释称,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也就是仅有核定载客人数10%的儿童可以享受免票。当天,这位母亲乘坐的车辆不满足相关免票规定,因此无法给予婴儿免票服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严禁营运客车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但笔者经过对比发现,该规定与其他规定以及国家政策有冲突之处,其字面意义也不宜解读为“仅有核定载客人数10%的儿童可以享受免票”。
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而交通运输部《汽车运价规则》也明确指出: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据极目新闻采访交通行业业内人士称,以超载规定作为免票依据,未免过于牵强。同时,10%的儿童免票率也存在执行层面的矛盾。
业内人士表示,在交通运输管理层面,超载的界定是以座位数来计算,旅客携带的儿童多抱在身上,因此不构成超载;但在交管部门的执法层面,超载是以人头数来计算的。因此,若按照上述规定,部分营运客车可能存在超载的情况。
目前,国家已经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地建设“儿童友好型”的社会环境,值得社会各界深入思考。社会既然期待年轻人积极生育,就该充分考虑父母携带一个或多个孩子出行的情况。地方交通营运部门如不考虑这件事,设置不合理的“免票门槛”,恐怕会制造更多矛盾。
从诸多层面来说,儿童乘车相关规定如果不够清晰,不仅会给家长造成困扰,也不能满足现在及未来的社会发展需要。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将上述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统一作出规定,满足社会需求,与国家相关政策相配套、相适应。
李华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