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了今年第三批次科研不端案件处理结果,这些案件当事人将被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两年或3年。此次通报总共46起学术不端案件,它们存在多种问题,包括委托第三方公司代写代投、署名不实,论文和项目申请书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研究数据或图片,图片不当操作和使用混乱,擅自标注他人基金号等。
从披露案件的具体案情来看,一些人或许可能认为,没必要在数据、图片、基金标注等这些看似并不重要的方面“小题大做”。但是,科研诚信无小事,如果在这些细微之处出问题,就有可能葬送来之不易的科研诚信。只有坚持防微杜渐,对任何科研不端行为都予以惩戒,才能真正树立科研诚信不能触碰的高压线,使任何人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从问题项目所处的学科来看,生物医学领域是学术不端的重灾区。该领域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重点领域,研究涉及的临床实验也容易诱发科研不端。比如,2017年国际期刊《肿瘤生物学》集中撤稿107篇问题论文,其中多数来自中国的大学和医学院,而该刊也因此被清除出SCI(科学引文索引)清单。因此,加强生物医学领域的科研诚信建设刻不容缓。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想激励科研人员勇于探索和锐意创新,就要保障和认可他们的首创精神,并使他们能够在公平的科技赛场上一拼高下。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是科技创新的大敌,会诱发“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后果。唯有对科研不端采取“零容忍”,坚决打击科研不端,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使科研人员潜心开展科研活动。
今年9月,科技部等22个部门修订《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使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有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则。近些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委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从“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五个方面,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项目评审管理环境,为科研诚信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特别是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05年开始每年公开通报科研不端案例,并加大通报频次,从2021年开始每年集中通报4次。
这种主动作为和不护短的通报批评,对科研不端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也为引导和教育科研人员坚持科研诚信提供了契机。很多科研人员在从事科研的过程中缺乏科研诚信培训和教育,并不清楚其行为可能会构成科研不端。通报批评科研不端案件,特别是“晒”出这些案件的具体案情,有助于警醒教育科研人员,使他们始终敬畏科研诚信,并坚持正确的科研导向。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期待其他政府部门和科研院校能够采取类似做法,定期或不定期通报科研不端案件处理结果,并将其予以制度化。这样一来,就会让科研不端无所遁形,也是对社会关切的有力回应。此举既有力打击部分科研人员的侥幸心理,也有利于确保科技界的公开公平公正。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马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