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联合发布《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未成年网民规模进一步扩大,互联网普及率进一步提高。随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不断深入,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行为有了明显改善。而且,随着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与防护也收到较好成效,未成年人遭遇网络安全事件的比例有所下降。
但是我们要看到,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还存在很多新风险。例如,报告显示,未成年人有近两成遭遇过网络谩骂或讥讽,两成多遭遇过网络安全事件,两成多没有考虑过网络安全防范,三成多遭遇过炫富、血腥暴力、自杀自残、封建迷信等网络负面信息,三成多使用家长账号玩过游戏,超过半数对短视频信息发布渠道缺乏辨别意识。这说明虽然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仍然随时有可能受到伤害。
与此同时,在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方面,家长、教师和平台等各方还存在短板。报告显示,有两成多家长自我报告对网络有依赖心理,近三成没想到在社交网络发布孩子照片或视频存在安全隐患,四成多虽然知道“青少年模式”却没给孩子设置过。虽然家庭和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安全教育,但大多以限制为主,告诉未成年人不要这样、不要那样,但是告诉未成年人要怎样、能怎样的较少。例如,告诉未成年人可以对不良信息进行举报,家长不足四成,教师不足半数;而且,部分平台推出的网络产品用户条款,少年儿童不好理解,“青少年模式”的使用开关不好找,地理位置和隐私设置默认为打开状态。
因此,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走进“深水区”的当今社会,我们要具有保护前置的意识,无论家庭、学校还是网络企业等,均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再往前移一步,抓好预防的环节,将保护前置、放到风险之前。
一是家庭方面要把提升家长的网络素养再前置一步,比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更为急迫。随着未成年人上网规模不断扩大、普及率不断提升,家长的网络素养已经成为家长教育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教育不可缺少的素质与能力。目前,还有部分家长的网络素养落后于未成年人的网络教育需要,在理性看待网络、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上还有些跟不上孩子的步伐。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丰富与完善家长的教育素养,把提升网络素养作为家长学习的重要内容。这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长的要求。
二是学校方面要把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再前置一步,比网络安全知识更重要。当前,很多学校都对学生开展了网络安全教育,大多数学生对网络风险已有所了解。但是,学校对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教育大多数停留在限制层面。例如,规定上网时间、时长、消费、娱乐内容等,但是对如何主动预防风险和主动自我保护的教育较少。有的教师禁止学生接触不良信息,但没有教会学生如何主动举报不良信息。这使很多学生虽然具备了网络安全知识,却缺乏网络自护能力。因此,学校在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时需再进一步,使学生知行合一,既具备安全知识又具备安全防御能力。
三是平台方面要把保护未成年人的技术优势再前置一步,比发现问题后的治理措施更主动。近年来,互联网企业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进行了很多探索和改进,例如,开放绿色安全上网软件、设置“青少年模式”、针对网络游戏等设置消费金额、娱乐时长与时间段限制等。但是科技的力量还可以做更多事情,比如,运用大数据的技术优势主动推送更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内容,或主动研判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网络风险并及时做出预警等。因此,各企业各平台要把保护的端口再前移一步,不仅在问题产生后用技术去治理或弥补,更要在发生风险之前用技术对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化保护,为未成年人提供友好型的网络生态环境。
四是政策监管方面要把操作性再前置一步,比宣传性和号召性更实用。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维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法规文件,也规定了家庭、学校、企业为建设绿色网络生态应采取的行动。但是在政策上还可以更加系统与完善,使每个方面的责任主体都能承担并落实更具体的责任。
随着互联网的纵深发展,各种网络产品层出不穷,未成年人网络使用有可能遭遇的风险也会变换花样,让大家猝不及防。要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作为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网络生活的准则。每个成年人都应具有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意识,主动将保护行动前置,为未成年人筑牢防范网络风险的屏障,共同营造对未成年人友好的网络生态。
中国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孙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