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 通讯员 葛东升 胡健平)“快过年了,我家散养的肉鸡和鸡蛋供不应求,再晚几天想买都买不到。”1月15日,南方小年,雪后初霁,这天下午,江苏省兴化市老周养鸡场里,批发商正在给肉鸡和鸡蛋称重,老周在一旁忙前忙后。
老周是当地有名的“鸡司令”。2000年,他响应村、镇号召,在自家耕地上建起养鸡场,散养了几千只草鸡。老周还开动脑筋,搭配营养均衡的饲料喂养,草鸡个个毛色油亮。因为蛋和鸡的质量上乘,这个养殖场在当地很有名,远近的收购商都来这里进货。
然而就在2017年6月,“鸡司令”老周却“下岗”了。因当地政策调整,老周的养鸡场需要搬迁。时值炎夏,数千只草鸡一时没有找到地方养,只得贱卖掉大半,还死掉了几百只。
2018年9月25日,老周将镇政府告上法庭,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镇政府赔偿5万元。老周认为赔偿太少,2021年12月,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再审理由于法无据,于2022年3月驳回其再审申请。
2022年5月,老周到泰州市检察院申请行政检察监督。检察官详细审查了案件材料,走访镇村了解情况,认为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
2022年9月28日,泰州、兴化市检察院组织公开答复会,通报了审查结论,经现场释法说理,老周认可了审查结果。
办案人员在调查时发现,老周的儿子几年前大病不治身亡,镇政府赔偿的5万元大多用于给儿子看病,养鸡场搬迁时又遭受了损失。为了让老周渡过难关,办案人员帮他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又协调镇政府适当补偿。
2022年11月2日,老周拿到8000元司法救助金和镇政府补偿金1.5万元,又凑了些钱,购买了3000多只半成年鸡在指定养殖地干起了散养鸡老本行,“鸡司令”又上岗了。
“我是养鸡的‘老把式’,趁着快过年,卖掉一批,等开春再添3000只鸡苗。”谈及新一年的打算,老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