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3月13日
中青报客户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3月13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3年03月14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