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楠迪扬(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要统一按照5%的比例精减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此次的精减并非缩减人员编制的绝对数量,而是在编制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对人员编制的分布进行结构性调整,主要目的在于优化部门间的人员编制配置,将力量集中部署在重要领域,有效提升人员编制管理机制的灵活性。
国家方案为地方精减人员编制释放了明确信号。遵循以往政府机构改革逻辑,地方各级政府将根据国家方案制定本级改革方案。国家方案会对地方改革产生较为显著的示范效应。
对于地方来说,此次精减人员编制机遇与挑战并存。5%的比例看似不高,但依然会给具体部门带来较大影响。有些部门存在人浮于事、懒政怠政的问题,这次精减会带来“挤水”效应,有助于整体缩减冗员。
对于工作量比较饱满的部门和领域,精减编制对部门履职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精减人员编制可能成为地方深化改革的动力。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常常将人员编制不足作为工作负担重、改革推进慢的主要理由。实际上,旧有的业务流程效率较低、部门间协作和沟通机制畅通度不高、数字化改革尚未落到实处等,更可能是影响政府提升效能的深层次原因。精减人员编制会倒逼政府创新,改革工作方式,推进部门内职能重组和业务流程优化,并深入研究行政管理领域新技术替代人工作业的应用空间及前景,实现政府履职方式的迭代升级。
统一按比例精减并不意味着所有部门的人员编制都会缩减。有的部门可能在统一按比例精减后,获得增量再投放。这取决于部门实际工作的重要程度。
收回的编制如何分配,成为下阶段改革的看点。国家改革方案明确指出,收回的编制将投放给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那么,如何判定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这一过程中,央地权责又如何划分?
从国家方案可以看出两条可能性路径。一种是国家整体性改革重点,需要全国一盘棋,统筹谋划。比如,此次国家方案提出对多个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收归行政编制,统一纳入国家公务员队伍,这将直接指导地方推进金融管理部门改革。自上而下的规范管理需要新增人员编制予以保障。此外,举国体制的阶段性重点改革也可能被投入更多人员编制。
另一种是将人员编制配置到地方差异化的改革重点领域。因地制宜一直是我国推进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现阶段,我国地域间仍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意味着不同地方的改革重心和重点工作会带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沿海资源禀赋充裕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阶段性改革重点会存在差异,地方战略性产业部署也会存在不同。依改革重心和重要工作制定回收编制再分配方案,强化了地方政府对本级人员编制的统筹能力。对地方政府来说,人员编制精减如能顺畅配合改革重点,精准发力,将会有效赋能重要工作,集中力量办大事。
国家方案为地方改革的制度设计留出了较多创新空间。地方可以通过回收编制构建动态调整机制,在不同部门、领域、行政层级之间进行再分配。当阶段性改革任务完成,改革重心发生调整,人员编制可进行动态迁移,配置到新的重点工作领域。同时,地方也可探索“可上可下”的分配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将编制下沉到基层,或是回收到上级统筹部署,有效提升工作力量部署的灵活性。
动态调整机制下,地方还可探索更多激励机制。在适宜的领域,可以把部分收回的编制配置给锐意改革、推陈出新、需要更多人员编制投入的重点领域,鼓励创新和实干。与此同时,要在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框架下推进改革,强化监督机制,规范地方对回收编制的配置与使用,确保精减后收回的人员编制流向最需要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