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其中,作为指导理念的“两山论”“美丽中国”和“清洁美丽世界”,以及作为战略安排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布局“三生空间”(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和统筹国土空间资源的高水平利用等,集中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规划,对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有着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1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等多份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要锚定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安全底线,健全保障体系,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从空间规划的角度来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助于“锚定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和“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坚持“两山论”的有机统一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特征之一,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两山论”同时蕴含了时空并存的辩证思维、和谐共生的总体思维和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指引并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用“两山”形象地比喻“生态空间”和“经济发展空间”,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以历史思维“着眼于大生态、大环境,着眼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中华民族的未来”,也要“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通过“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同推进,汇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合力,以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实现“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关注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有机统一,“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传递的责任意识、大国形象和治理担当,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描绘的生态空间愿景。
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
“生命共同体”理念同样蕴含着丰富的空间内容。如果说“生命”代表了一定时间跨度的话,“共同体”则强调不同生命在同一空间交汇点上的和谐状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
理解生态问题要立足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理论高度,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既要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的人民情怀、文化情怀、生态情怀、民族情怀、天下情怀,也要全面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沙的共生共荣与人类福祉的辩证关系,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让人民群众在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中切实体会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与此同时,“生命共同体”理念对于拓展生态治理的空间边界,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和“清洁美丽世界”建设的互动格局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只有将生态文明建设看作一个包容开放的系统工程,坚持以多边主义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凝聚最大共识,摒弃以邻为壑、单打独斗的西方中心主义立场,才能真正将构建地球美好家园的合作愿景落到实处。
提升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科学化时代化的治理策略是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有效依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生态文明的顶层设计,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强调在合理分配空间资源、协调空间秩序以及尊重空间复杂性的基础上,着力提升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构建绿色、均衡、低碳和可持续的生态空间格局提供了方法论依据。根据不同的工作侧重,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首先,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好主体功能区战略,明确生态红线,加快形成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在空间上对经济社会活动进行合理限定。”所谓主体功能区,是指以结构优化、集约开发以及陆海统筹为原则,按照开发方式、内容和层级的不同而形成的空间形态划分。其目的在于通过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解决国土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综合考虑不足、地域功能单一化或差异机制缺失等问题。
其次,针对粗放型发展模式已经破坏的生态空间及其修复工作而言,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嘱托,通过科学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即“三生空间”),实现空间结构优化和动态平衡,既要看到“三生空间”相互依存又彼此独立的辩证关系,也要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和规范主体实践活动等方面入手,完善空间规划体系、明晰空间开发管制的权责划分,特别是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的空间管控边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格局。
最后,将“社会-生态”要素的耦合机制纳入生态空间修复的制度安排,在充分考虑主体功能区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注重从人地关系和谐与民生福祉的需求侧出发,探索因时、因地制宜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空间配置模式,以生态空间修复带动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协同发展,助力地方性环境修复转向全区域、多尺度的生态空间塑造。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都市马克思主义’空间批判理论研究”(22CKS013)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列斐伏尔的空间批判理论及其当代效应研究”(20YJC720005)的阶段性成果】
高晓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