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前几天,一份关于研究生教育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的文件正式公布。
这份名为《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将“分类发展”作为文件的主题和中心,并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同等地位、同等重要,都是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近日,教育部为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这份新形势下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基础性文件。据悉,在文件出台前期,教育部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分析了全国各类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报告,面向教师、学生、管理服务人员等3万余人开展了问卷调查,开展访谈和国际比较研究,总结借鉴近年来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典型经验等。
在此基础上得出这项改革的背景支撑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任友群介绍,首先是学科专业设置体现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并重”。2022年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改变了过去专业学位类别目录是学科目录附表的呈现方式,凸显两种类型人才培养同等重要。新版目录中,专业学位类别的数量由原来的47种增加到了67种。
其次,人才培养结构实现了历史性调整,学术学位博士授权点数量较10年前实现翻番,专业学位授权点总数由10年前占学位授权点总数的37.6%提升至44.2%,专业学位授予人数占比从2012年的32.29%增至2022年的56.4%。
最后,分类培养模式开展了积极探索。比如,建设数理化生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学科交叉中心、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探索农业硕士的“科技小院”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育人模式,等等。
2022年,我国在学研究生已经达到365万人,总规模位居世界第二,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深入推进分类发展是建设教育强国是必然要求。”任友群说。他表示,当前,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仍需进一步扭转,两类学位同质化发展的现象依然存在,还需要大力深入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分类发展,进一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进一步凸显研究生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力。
对此,《意见》着重提出了5个方面的政策举措。
一是明确整体定位。目标是到2027年,两类学位分类发展实现格局性变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治理体系持续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强调深化认知。两类学位具有培养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的不同定位,但都应把研究生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作为培养重点,专业学位也要提升创新能力,而不是单纯的技能或者专业能力的训练。
三是优化规划布局。具体来说,就是要区分两类学位点的重点布局方向:学术学位坚持高起点布局,重点布局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大力支撑原始创新;专业学位坚持需求导向,新增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同时具有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领域侧重布局专业学位的授权点,以全面支撑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
优化两类研究生规模结构,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比例,希望到“十四五”末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同时大幅度提高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数量。
四是完善培养链条,主要是强化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比如,在招生阶段区分两类学生招生时的重点考察方面,强调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专业学位招生;分类明确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师资的具体要求,学术学位应突出教育教学的理论前沿性,厚植理论基础,拓宽学术视野,强化科学方法训练以及学术素养提升,强化科教融汇协同育人;专业学位应该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支持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制定体现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为专业学位设置专属的课程,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五是重点领域改革,是以基础学科、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作为示范引领。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把基础学科主要定位于培养学术学位博士生,开展改革的试点。支持以卓越工程师培养为引领,创新联合培养机制,打造工程师技术中心、完善导师选聘和考核、重构核心课程等改革措施。
《意见》还特别强调,要加强组织保障,要求培养单位加强工作部署,完善政策举措和质量保障体系,健全治理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强化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保障,鼓励具备条件的培养单位为专业学位独立设置院系或培养机构。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