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桂杰)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难、多头跑,办理此类纠纷调查取证难、事实认定难和法律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探索构建一站式调解工作新模式,为“高效办成一件事”,坚持政策集成、协同联动理念。在平台经济活跃、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较多地区,人社部门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特点优势,积极探索打造“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工作格局,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
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表示,相较传统劳动关系,新就业形态更多呈现民事权益与劳动保障权益相互混合、难以区分。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难以弄清自己为哪家企业工作、应享受哪些权益保护、应到哪些机构维权。对此,应整合调解优势资源,汇聚多部门力量,切实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投诉无门问题,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通知》提出,应规范有序开展一站式调解工作。明确调解受理范围,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企业之间因劳动报酬、奖惩、休息、职业伤害等劳动纠纷提出的调解申请,帮助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