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2月2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娟娟)今天,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会上发布了《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
这一文件从打造校地深度融合发展先行区、创新成果场景应用优选区、成果转化创新生态示范区、技术转移转化交易活力区、成果转化综合服务集成区等5个方面提出了“二十条”,以期构建以“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系统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和科技企业培育“最后一公里”问题。
“促进高校院所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方面,开展在汉高校院所服务地方贡献度评价,将人才留汉使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发展等情况,作为地方对在汉高校院所建设用地、财政资金等支持的重要依据,择优给予最高3000万元综合奖补。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成果完成人(团队)在本单位登记职务科技成果后,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1年未组织实施转化的,完成人(团队)可自行投资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单位应予以支持配合。
“二十条”中,开展在汉高校院所服务地方贡献度评价、推动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实施技术交易“四个有奖”等措施为全国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