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强化省市统筹,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指导“一县一案”“一校一案”完善控辍保学方案,确保工作要求落实落小落细,形成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四查三比对”“铁脚板摸排”等方式,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适龄儿童台账、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和辍学学生台账,并根据自查结果等动态更新。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他们的就学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
《通知》明确,各地要建立健全“四个一”报告机制。一是学校一月一报告,对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向主管教育部门上报;二是县区一季度一复核,每季度对各校报送的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时节,组织进校、入户实地深度调研;三是地市一学期一调研,重点指导各县(市、区)工作落实;四是省级一学年一评估,每学年组织对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并将评估结果报教育部。
《通知》强调,要加强数字化赋能,利用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做好辍学学生全流程管理,加强劝返复学,做好每次劝返记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