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邢婷)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山东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在全国范围内首创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截至2024年5月,全省61个区(县)设置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819个,其中,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实现全域挂牌。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我们发现部分未成年人由于辍学、监护缺失等原因,初期的不良行为得不到较好处置,最终发展为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但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其可塑性、再造性已经大大降低。”在5月3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蒋海年介绍该工作试点的初衷。
据介绍,校园安全先议试点工作是将法院职能前移,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实行一体处置、分级干预。首先由专门的少年审判机构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决定适用保护处分或者刑罚处分,再转介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由此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2022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确立23家中基层法院作为司法先议改革试点。2022年5月13日,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率先成立全国首家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2023年至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推动司法先议试点工作。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化解校园纠纷175件,对37名具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分级干预,对104名学生开展心理辅导。
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各地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积极参与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法调解处置校园欺凌案件,并普遍确立了“线索发现+甄别诊断+分类处置+反馈评估”工作模式。
蒋海年表示,山东的试点工作不仅体现了提前预防的思维,着力于阻断罪错行为的恶性发展,也以校园安全为结合点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教体、民政、妇联、共青团等多部门的衔接,探索未成年人罪错问题的一体化解决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少年司法先议社会支持体系,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