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听小学老师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讲到怎么划分选区、怎么投票选人大代表,我觉得为时过早。”作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政课教师奖励基金获得者,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陈大文长期从事道德与法治教育研究,主编《道德与法治》分册教材,兼任教育部“思想道德与法治”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在他看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应该循序渐进、螺旋上升,避免简单重复:“小学法治教育要紧密联系日常生活实际,着力培养规则意识。”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的推进,当前法治教育已经从单纯的“普法”,逐渐有了更重要的内涵和意义,也成为思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实施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法治教育要与德育课程紧密结合”,并对小学、初中、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如何设置法治课程分别作出要求。
2020年12月中宣部、教育部出台的《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指出,要按照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原则,立足于思政课的政治性属性,对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目标进行一体化设计,在政治认同、家国情怀、道德修养、法治意识、文化修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引导学生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从小学到大学,理想的法治教育是怎样的,又如何与思政结合?记者带着问题采访了几位从事法治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
中小学法治教育要与日常生活相联系
“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有共同的目的。”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李芳说,“法治教育不仅是法律知识的教育,更重要的是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法治精神的培育。建设法治国家,要有良好的法治社会基础,这就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义所在。”
李芳介绍说,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专门开设了“道德与法治”课,高中阶段在“思想政治”课设置“政治与法治”必修模块和“法律与生活”选择性必修模块,大学阶段开设“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作为非法学专业本专科生公共必修课,已经基本形成各学段主线贯穿、互相衔接的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格局,这也体现出我国教育界对法治教育的认识不断深化。
受访学者都提到的是,法治观念、法治精神的培育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长期学习、训练和熏陶。
在面向中小学教师培训时,陈大文发现有的教师对法治教育有畏难情绪。“法治教育对准确性要求高,没有法学背景的老师起初会觉得很难。但经过几轮教学以后,他们会觉得很有意思,认为思政课讲法治很实在,因为法条都是有规范作用的,能影响孩子们的观念。”
有位初中教师告诉陈大文,学生学习了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后很有收获。“那位老师说,学生以前以为我们国家是‘主席最大’,学完这一单元后,觉得应该是‘宪法最大’。这种想法很有童趣,也说明他们已经接受了教材中的观点。”
陈大文说,破解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难”,关键在于要和实际生活联系起来。例如,小学生的规则意识主要源于日常生活经验,与其身心发展能力相匹配的法治教育尚处于启蒙阶段,小学法治教育要侧重于生活规则启蒙。生活规则非常宽泛,其中既有法律法规,也有学生守则、社区公约、乡规民约,以及公序良俗等。可以结合教材内容,寻找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的切入点。
陈大文举例说,关于“行”的问题就有很多,不限于“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可以引导学生自己去观察。“前段时间,关于乘坐自动扶梯要不要‘左行右立’再次引发了广泛讨论。过去我们觉得‘左行右立’可以让部分乘客走得快一点,但后来就不提倡了。最新版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乘坐自动扶梯时行走或奔跑,因为那样有安全隐患。孩子们在地铁、商场甚至学校里都会接触到自动扶梯,可以让他们在每天的生活中去感受规则的力量和价值。”
在大学课堂要敢于进行理论交锋
陈大文告诉记者,随着大学生独立思考习惯的逐步养成,会有“为什么”的困惑与追问,因此大学法治教育要侧重法治价值认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表明,从国家制度和公民权利等方向来选择不同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引导他们在思辨中求同存异,增进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认同更加行之有效。”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师黄佳认为,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深入,青少年法治教育上升到了理念层面。“在大学授课,要让学生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西方资本主义法治在价值立场上的根本不同和我们的优势所在。”
在黄佳看来,教师在大学课堂上要敢于进行理论交锋,并对现实中的现象给予及时回应。
黄佳举例说,就“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前提性问题,教师必须首先给学生解释清楚。“西方中心主义的理念是错误的,在实践层面不是只有一种法治模式。我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和现实国情,这就决定了不能照搬照抄西方的法治模式。有很多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比如西方国家尝试在某些地区扶植政权,推行他们所谓的法治模式,但是那些地区的文化宗教背景、经济发展状况、国民素养和对法治的认知等情况,决定了这种做法必定是失败的。”
在教学实践中,黄佳还会联系热点时政新闻为学生答疑解惑,获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学生对民主话题关注比较多,有些同学之前觉得,全民公投不是一种很民主的方式吗?像这样的问题,我们就要为学生阐释,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每一个阶段;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大选看似民主,但是公投只体现在最终的投票环节,至于候选人是如何产生的,有没有体现全民的意志,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而且西式民主起源于小国寡民的古希腊城邦,那时的公民对于所要投票的内容认知比较清楚,而现在国家的情况非常不同。举个例子,在英国就脱欧问题举行公投之后,搜索引擎上还不断地冒出‘欧盟是什么’这样的关键词,这是现代国家体量上来之后,全民公投的一个困境。而我们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解决这样的问题恰恰更有优势。”黄佳说。
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仍有推进空间
华中师范大学从多年前开始探索“同课异构·协同共研”集体备课模式,李芳曾多次主持法治教育方面的大中小学一体化备课。“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教师针对同一个专题一起备课,并由专家提供指导,旨在实现教学的循序渐进、螺旋上升。”
李芳举例说,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小学教师会通过公告、选票、选民证等实物,帮助小学生初步了解其过程与形式。一位初中教师设计了社会实践活动,请学生就生活中观察到的问题向人大代表建言。有的高中教师引导学生围绕“餐桌上的浪费现象”进行社会调查、提出解决方案,从而探究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制定过程。大学教师则会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和比较逻辑为学生讲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进而在中西方政治制度比较中充分论证“对西方政治制度不可仰视而应当平视”,引导学生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坚定我国根本政治制度自信。
“虽然大家在协同备课的时候很有收获,但相比其他专题,法治教育相关专题的备课过程往往就是分享和聆听,很少有激烈的争论。”李芳觉得,这说明来自不同学段的教师大多没有法学学科背景,缺乏法学相关知识储备,向上对话的能力不足。
陈大文也认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近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要加强沟通交流,相互学习,通力合作。小学教师‘往后看’,大学教师‘回头看’,中学教师‘瞻前顾后’,打造大中小思政课教师使命共同体。”
就当前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存在的不足,李芳从她的角度提出四方面建议。她认为,首先,教师专业性不强背后的原因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过程中,对学生的法治教育能力培养重视不够。“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要加大法治教育课程的占比,比如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中设马克思主义法学方向。”
其次,法治教育的社会实践资源供给不充分。“这涉及学校和地方之间沟通协调的问题。建议由各地教育部门和司法系统联合发文,共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比如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觉得某些案件对青少年特别有教育意义,可以编写法治教育案例集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参考,学校也要落实好法治副校长的配备,邀请法律工作者等进校园。”李芳说。
第三是对于教育评价体系的建议。李芳表示:“现在的法治教育评价体系还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考试来实现,但其实法治教育的成效体现在很多方面。建议实行多元评价方式,设置‘平安校园’评价体系,将学校学生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校园霸凌现象等作为重要的评价依据。”
在与各学段教师交流时,李芳还发现大家很需要全国性的共同交流研讨平台。“现在各个地区通过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组织教师们一起研讨,但无法享受其他地方的优秀资源。有中小学教师告诉我,他们也想使用大学思政课老师用来备课的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网络集体备课平台。希望教育部相关司局能设立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研平台,汇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惠及各学段教师。”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其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