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茜)科技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以下简称《指引》)。记者了解到,科技部进一步优化2024年积分制评价工作,评价范围从2020年试点高新区扩展至今年全国范围内的科技型企业,在指标权重设置上,以突出对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注重对企业成长经营能力考察为导向,同时划分了初创期、成长期、稳定期企业不同阶段,确定了3类一级指标及18个二级指标的权重赋值,并将根据实践情况持续优化。
《指引》显示,“创新积分制”是科技部自2020年起在国家高新区率先以试点形式探索建立的一种数据驱动、定量评价、积分赋能、精准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新型科技金融政策工具。截至2023年年底,试点高新区已达133家。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均在总行层面全面参与了“创新积分制”工作,推出了为科技型企业设立的“创新积分贷”专项金融产品,根据创新积分直接对科技型企业进行无抵押信用贷款。同时,已有近20家银行主动与积分试点地区合作。据统计,2022-2023年银行为积分企业对接授信超2000亿元。2024年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依托“创新积分制”设立1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经两批次遴选了近3万家“白名单”企业,推荐给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科技创新再贷款备选企业,加大融资支持。
《指引》强调,“创新积分制”使用的所有数据须均是法定合规数据,省级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主动打通现有政务数据平台,直接“抓取”现有企业数据资源,避免重复填报,尽量做到企业“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