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团省(区、市)委认真总结集中性学习教育期间取得的有益经验,深化推进建章立制,促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工作实效。
建规章:垒好党纪规范基石
团上海市委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团市委直属机关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若干举措》,贯彻执行《团市委直属机关党员工作时间之外政治言行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规范团市委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实施办法》,扎实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团黑龙江省委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建立健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持续系紧年轻干部成长“风纪扣”。修订完善《团省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定》,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团省委廉洁文化建设方案》,进一步发挥廉洁文化的宣传、教育、辐射和带动作用。
团江西省委从严监督执纪,出台《团省委机关纪委工作规范》《团省委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强化执纪问责实效。出台《团省委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督办实施办法》等制度,通过开展亮灯督办、交叉检查、季度考核等,落实省委“大抓落实年”部署要求,推动团省委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出台《关于深化团省委机关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青年情况、解决青年难题,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团湖南省委突出抓好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工作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修订完善《共青团湖南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抓好以训促学,在各类教育培训中安排《条例》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选派精干力量组织开展“送课下基层”,提高党纪学习教育的精准性、针对性。
严管理:扎好团干部管理“篱笆”
团海南省委深入推进“青廉”工程。党纪学习教育期间,与省纪委监委共同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青廉”工程的通知》,将“青廉”工程作为清廉自贸港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从“铸魂工程”“育人工程”“赋能工程”3个方面9项事项推进“青廉”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全省青年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团干部队伍。
团河南省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全省各级团干部主体班培训课程,依托省团校红色教学园区“长征精神主题园”开展情景课堂,引导全省各级团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结合,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在助力持续实施“十大战略”、统筹推进“十大建设”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
团陕西省委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常态化推进干部作风能力建设一体推进,研究出台《关于开展“三比三抓三提升”专项行动 进一步加强团干部作风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党员干部“比思想、比担当、比纪律”,组织基层党组织“抓学习、抓实干、抓服务”,持续提升团干部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和队伍形象。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杨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