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持续深化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意见》指出,要提升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占比,加快关键领域学科专业建设,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分类发展、融通创新机制,完善评价体系,建设高水平导师队伍,深化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2023年12月,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提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两种类型同等地位、同等重要,要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到“十四五”末将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此次发布的《意见》,是对专业博士教育的进一步强调与推进。我国发展高质量博士教育,必须形成合理的博士培养结构,引导博士培养单位,坚持博士培养定位,在自身定位上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我国扩大博士培养规模,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目前,博士教育存在两方面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博士生教育结构还不够合理,专业学位比例偏低,二是专业博士培养还没有形成与学术博士不同的特色,这影响到博士培养结构调整与博士培养质量提升。
今年,我国新增的专业学位博士点351个,全国的专业博士学位点总数也由此从407个跃升至758个,这体现了国家对发展专业博士教育的高度重视。但是,无论是博士培养单位,还是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以及社会舆论,都还存在类似“专业硕士不如学术硕士”的“专业博士不如学术博士”的观点。有的高校的专业博士招生、培养、毕业,还实行与学术博士差不多的方式与标准。显然,如果只是改一个称呼,而其他都差不多,并不符合“分类发展”、大力发展专业博士教育的博士教育改革方向。
“专业博士不如学术博士”的观点,本质是“唯学历论”以及“唯论文论”评价。“唯学历”评价认为学术学位教育要高于专业学位教育,因为学术学位教育培养学术人才,专业学位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这无疑影响专业学位教育的健康发展。另外,不少高校对博士生提出的毕业答辩要求,不分专业博士还是学术博士,都是统一的发表多少数量、档次的期刊论文,以及要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按照这样的培养要求,专业博士在撰写、发表论文方面比不过学术博士,得到的评价也就更低。
专业博士培养,应该坚持专业博士定位,形成与学术博士培养不一样的模式。如导师,应该是“双师型”或者“双导师”,既对专业博士生进行理论知识教育,也给专业博士生更多实习、实践的机会;对专业博士的教育,适合采取产教融合模式,以就业为导向,破除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两张皮”问题;专业博士也要开展研究,但应不同于学术博士的基础理论研究,而应是实践应用研究。采取必要的改革措施,才能真正建立与专业博士培养相匹配的培养、评价体系。
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