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加大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年轻干部普遍精力充沛、思维活跃、意气风发,有干劲有情感、有朝气有活力、有学历有想法,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同时,年轻干部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为其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既是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工作大计,也是对年轻干部真正的关怀厚爱。
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不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就谈不上严的基调。对于年轻干部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要及时响应、快查快办,保持高压震慑;对于年轻干部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不怕得罪人,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使年轻干部悬崖勒马,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为其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选取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警示录、拍摄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年轻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年轻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严的基调持续强化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
深化党的纪律建设,不断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中央将纪律建设的有效经验做法固化成为制度规定,先后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实现了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有制度可依”的实践要求。同时,要清楚认识到“徒法不足以自行”,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必须狠抓各项纪律制度的执行,发挥纪律的刚性作用,将权力关进制度牢笼,让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处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岗位的年轻干部划清违纪违法界限,避免“前脚刚踏上仕途,后脚就走入歧途”的局面出现,使党的各项纪律真正成为年轻干部履职尽责的有力约束。
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形成“不想腐”的内在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2024年4月至7月,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引导年轻干部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阶段性总结,真正弄明白管党治党为什么要“全面从严”“严在哪里”,让年轻干部在工作之初就对党纪严格要求的“不能为”负面清单熟记于心。要慎终如始抓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积极探索经常化、制度化开展党纪学习的路径,不断丰富集中学习、领学领读、研讨问答、专题授课等学习形式,切实增强学习实效。督促每一名年轻干部自知自省,衡量清楚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推动其自觉追求“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的“不想腐”精神境界,真正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培育源源不断的新生力量。从严管理监督强调用监督加压、彰显纪法约束的力度,鼓励担当作为强调用信任加力、传递组织关怀的温度。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并非要束缚住其手脚,使之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让年轻干部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对待被问责的年轻干部,要精心做好教育回访工作,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振奋起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对待受到错告诬告的年轻干部,要不断完善澄清工作机制为其正名;对待敢担当善作为的年轻干部,要大胆使用,放到吃劲岗位上历练成长,推动更多年轻干部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大胆地干、坚决地干。
【作者系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组织部干部】
朱丰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