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日前通报安徽、四川两省长江岸线保护不力,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甚至一些地方在长江保护法实施后,仍存在为化工项目让路而调整、侵占破坏岸线的行为。
督察组指出,安庆、池州、铜陵等一些安徽省沿江城市违法违规问题比较严重,风险隐患突出。
2019年1月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和2021年3月施行的长江保护法均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月山河是皖河支流、长江二级支流,按有关规定,石门湖应纳入月山河统一划定管理范围外缘边界线。督察发现,安庆市以石门湖是独立湖泊为由,在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建设山口片区和化工项目,加剧了区域生态环境风险。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安庆市还在长江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风险隐患突出。
督察发现,2020年10月山口片区选址时,安庆市违规将皖河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部分区域划入。2021年2月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审查的规划环评指出,山口片区在皖河岸线一公里范围内,要求主动避让;安庆高新区在对入园化工项目进行环评审查时发现有项目位于皖河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为给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让路,仍推动调整河湖岸线,通过将皖河北侧部分河汊调出河道管理范围、入长江口部分水域划入石门湖等手段,缩减皖河河道管理范围,违法规避岸线一公里范围管控要求。2019年以来,山口片区违法填占湖泊水面586亩。
长江保护法还规定,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安徽中兴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船舶制造基地位于安庆港宿松港区汇口作业区,违规占用长江岸线保留区18亩建设维修船台。
督察还发现,2021年1月,安徽省批准设立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后,该企业违规占用的岸线及江滩属于保护区核心区范围,但当地一直未对企业违法违规占用保护区核心区问题进行处理。2024年4月,督察人员暗查发现,该公司仍在核心区内进行船舶修造。安徽省有关部门现场检查指出该区域属于保护区核心区后,宿松县要求企业移除核心区内的船只和生产设施并建设隔离网。9月督察人员现场调查仍发现,该企业东侧隔离网多处被人为破坏,人员和机械频繁进出。
长江岸线保护不力问题同样出现在四川省。督察发现,大渡河雅安段沿线石渣、污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随意倾倒问题频发。广元市苍溪县在百利新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违规将嘉陵江河道管理范围内971.6亩河道滩地纳入城镇开发建设范围,其中340.6亩被规划为工业用地,目前已有49.7亩用于项目建设。
此外,长江流域还出现违法排污现象。在安徽,一些修造船企业违法向长江干流排污。铜陵市枞阳县长江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码头位于长江干流,违规将船舶维修产生的大量打磨废砂等固体废物倾倒进长江,在江面形成近百米长的黑色污染带。四川省广元市南河国家湿地公园也出现生活污水违排,臭味明显,但在四川省2023年开展的国家湿地公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广元市上报该公园未发现污染湿地生态环境行为。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