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随着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以下简称“拐卖犯罪”)的持续严厉打击,该类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25年较2012年峰值下降77.95%,已得到有效遏制。

  最高法表示,对拐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及具有强抢、偷盗儿童,拐卖多人,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或卖给他人迫使卖淫,造成被害人或其亲属伤亡、精神失常等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坚决予以重判,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5年,全国各级法院裁判发生法律效力的拐卖犯罪案件被告人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比率,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比率10个百分点。

  不过,拐卖犯罪方式当前呈现出一些新特点:采用绑架、强抢、偷盗等手段拐卖的显著减少,采取欺骗等非暴力手段拐卖的增多;涉网拐卖案件增多,买卖双方、中介借助网络平台,通过暗语发布信息,线上联络交易,突破地域限制,隐蔽性强。

  最高法今天发布4件依法严惩拐卖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人贩子王某文十余年间流窜多地拐卖儿童,以偷盗手段拐卖儿童共计14人,曾被判刑仍屡教不改,致部分被害人父母自杀未果、离婚,罪行极其严重。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王某文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一件案例中,一对夫妻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先后出卖5名亲生子女,非法获利共计47万元。夫妻俩分别获刑十一年六个月和五年。最高法表示,法律绝不允许有任何目的、任何形式的人口买卖。为非法获利卖儿卖女,严重侵犯子女的人身权利,为法所不容,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坚决依法予以惩处。

  其他案例还显示,一些拐卖犯罪分子以介绍婚姻为名拐卖妇女,其中部分被害人系精神病患、智力障碍妇女。此类案件反映出对精神病患、智力障碍妇女保护不足、监护人履职缺位等问题,需进一步完善对精神病患、智力障碍妇女的监护、医疗、保护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相关犯罪。

  据介绍,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拐卖犯罪的同时,注重依法惩治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着力遏制“买方市场”。对相关收买犯罪应判尽判,对收买并有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虐待等犯罪行为的,依法数罪并罚。对违法办理或者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材料,构成犯罪的,依法以拐卖、收买犯罪共犯或者以其他相关罪名定罪处罚。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4月03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