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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考录取:统一分数线制改为数额制
2000年08月16日 00:20:46

 

  据《法制日报》报道,律师资格考试的录取从今年起将改变沿用多年的统一分数线制,实行数额制录取。

  据介绍,数额制的做法是在每年律师资格考试前,由司法部确定并公布本年度授予律师资格的数额,考试评卷结束后,在确定的数额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至最后一名时,凡在同一分数线上的考
生均予以录取,不受名额限制。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贾午光解释说,实行统一分数线制,由于每年考试集中命题的时间短,命题的难易程度很难掌握等因素,导致年度试题的难度不均衡,以总分240分作为统一分数线后,合格的人数时高时低,这种情况在客观上不利于均衡地选拔人才,不利于体现考试的公平、公正。改为数额制录取后,命题人可以专心命题,不必为及格率来设计和调整试题难度,有利于科学命题。同时,由于录取数额是根据律师队伍的发展现状和法律服务市场的容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的,因而有利于均衡地选拔合格人才。

  根据司法部最新颁布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在实行数额制录取的同时,司法部对于律师资格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制和运送、考试实施、评卷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规则,以保证律师资格考试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杨新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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