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9日电(记者郑琳)今日,广东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纪委书记兼督察长张严英及内保股长王强,已赴江西省波阳酒厂,当面向厂长徐昌生赔礼道歉。
本版于11月6日刊登了读者来信《与警察打交道的一次可怕经历》,讲述广东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的警察向一起诈骗案的受害人、江西省波阳酒厂厂长徐昌生索要钱物。稿件见报当晚,霞山分局即致电编辑部,表示将严肃处理此违纪事件。
11月8日,霞山分局给本报传来了关于处理此事的说明。说明中称“相关民警在办案中,工作方法简单,并违反有关规定,检讨起来,有如下问题:一、由于办案的需要,将徐昌生请回内保股协助调查。但该股的一些领导及办案民警工作方法简单,对事主不辞而别心中有气,态度较差,未能向徐昌生同志详细说明原因,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只考虑办案需要,不考虑事主的感受。二、办案民警从电白县路段把徐昌生、胡声志请回途中,在路边饭店吃中午饭870元,8月9日的晚餐140元、夜宵74元让徐昌生付款是错误的,违反了政法人员的‘八不准’规定。三、办案民警吴士振与徐昌生等人前往赤坎区伏击犯罪疑犯,汽车加油费120元让徐昌生付是违反规定的。”
据悉,徐昌生已同时投书霞山分局投诉此事。在11月8日的说明中,霞山分局已对此事进行了5项处理。一、局副政委到内保股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对照检查,以该案为例,对如何做到公正执法、热情服务进行了讨论。办案民警李日胜、吴士振分别作了检讨。同时,责成该股制定出切实的整改措施。二、局纪委已责成办案人员李日胜、吴士振等人退出吃午饭等餐费1080元,加油费120元及其他费用500元,并已汇给了事主徐昌生。三、局长、纪委书记、内保股长分别向徐昌生电话道歉并承诺查处此事。并于11月9日由纪委书记、内保股长赴江西道歉。四、对内保股民警办理此案存在的问题,在全局作通报批评,对当事人作严肃处理。五、结合正在开展的“三讲教育”,把该案列入典型案例通报全局,找原因,作整改,从中吸取教训,教育全局民警在办理每一宗案件中,都要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