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亲手除村霸》一文(10月30日中国青年报“法治社会”版),虽然让国人再次感受到了“青天”,但又不能不令人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除掉一个小小的村霸,难道非得市委书记亲自动手?
村霸郜福强横行乡里多年,群众反映好几年,最后还是市委书记出马才有了结果。这难道是法治的胜利?按照现代社会理念,执法机构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市委领导没有过问之前,郜福强强奸妇女、敲诈勒索、作恶多端,当地的公、检、法机关为何不主动履行职责,依法惩治?
其实刘书记完全不必亲手除霸,要动真格的,一个派出所就把郜福强“收拾”了。但对“村霸”的形成、有关部门的姑息养奸,这才是市委应当深究细问一追到底的。若不把法治防线筑牢了,不把孳生土壤清除了,今天除掉一村霸,明天说不准冒出一帮子呢?
市委书记亲手除村霸,说起来真是法治社会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