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四川省原交通厅副厅长郑道访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郑道访犯受贿罪死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5年,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郑道访的妻子高家兰、儿子郑勤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
期徒刑15年、12年,并处没收财产。至此,一个以权力为交换筹码,大肆受贿的“家庭合作公司”宣告破产。
伴随着四川省高速公路的发展,“郑氏受贿公司”的运作也在高速进行中。郑道访一家完全按照等价交换原则,大肆以权谋私,来者不拒。
2000年4月18日,四川省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依法对四川省原交通厅副厅长郑道访的住宅和办公室进行搜查。搜查情况令检察官们大吃一惊,在郑氏夫妇卧室的梳妆台上、抽屉中、公文包里,甚至挂在衣架上的衣服口袋里,络绎不绝地发现了数额不菲的现金。随便从梳妆台下搜出的一个大信封,里面竟装着十元面额的钞票共10万元,有的钞票已遭虫蛀。检察官们还从逍遥椅的皮套内搜出10余张存款单,存款额高达100余万元。而在厕所的垃圾筐中,还残留着撕碎的存款利息清单。一个黑色小包里装着的10万元现金,经查是郑道访几天前刚收受的。
就在办案人员对郑道访的住宅紧张搜查时,他的儿子郑勤刚好来到父母家门口,发现情况异常,掉头便走。检察官立即赶到郑勤家,他正和妻子收拾行李要去重庆。随后负责监控的司法警察发现,郑勤家的小保姆拎着一只半大的皮箱正准备离开家,经依法搜查,里面装有大量现金和有价证券。而从郑勤的家中,则搜出上百万元的人民币及大量美金、房产证、股权证等。
检察人员当即对郑勤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他的交待,办案人员迅速赶赴双流县,起获了他藏匿于此的100多万元人民币及大量美金、债券,还有一台奔驰轿车。
通过搜查,被扣押、冻结的货币、房屋、债券、股票及其他贵重物品等共折合人民币1000多万元、美金10万余元、港币4.5万余元。
就在郑道访被“双规”期间,他还在大谈自己修路的功劳。而随着侦查的进一步深入,郑道访一家三口的受贿事实逐渐水落石出。
1998年7月,成都一家公司经理通过郑道访拿到标价2350万元的沥青供应合同。郑道访对这位老总说:“我儿子下海办公司,资金还要你们多支持。他不要房子,给他40万就是了。”这位经理硬着头皮,用纸箱装上40万送给了郑勤。
“郑氏受贿公司”的一家三口彼此心照不宣,配合默契。如果对受请之事郑道访不表态,妻子高家兰就会和儿子郑勤包揽下来,事后郑勤得到好处,郑道访和妻子自然高兴。
1998年初郑道访兼任达渝高速公路公司常务董事长。某公司总经理在郑帮助下拿到标价为2832万元的工程。后郑勤到那位总经理处收下了用塑料袋装的30万元,郑道访嘱附儿子说:“你把钱放好。”
在郑道访看来,所谓招投标不过是一个形式,哪个中标不是他一句话的事?一家本已失去投标资格的公司在其帮助下拿到近两亿元的工程,为表示感谢,1999年4月,该公司办事处主任特地从两家银行分多次取出40万元,装进一个蓝色布袋,上面还放了些空心菜伪饰。送到郑道访家后,郑并不推辞一并收下。送走来人,他亲自把空心菜拿开,把钱数点一番后,交给妻子让她保管好。
即便是为亲友谋利,郑一家也索要回报。1995至1998年间,郑道访利用职务之便将标价为1140万元和1219万元的两个工程指定分包给妻妹的儿子。妻妹一家共计给郑家送来70万元好处费。
贿赂的关系网越织越紧。省交通厅原厅长刘中山的儿子刘川在郑道访帮助下,拿到了总价2200万元的中标合同。刘川拿出10万元送到郑道访家。
和郑道访打交道的公司经理都知道,不给好处别想中标,中标要投“炸药包”。可令郑道访没想到,“炸药包”最终炸得“郑氏贿赂公司”七零八落。
具有绝妙讽刺意味的是,郑道访被实行“双规”后,原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在会上痛心疾首:“郑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三讲’中都严肃批评过,出了这样的事,我很痛心。”可就在昨天,刘中山因贪污罪、受贿罪终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