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润滑油,让人第一个想起的国内品牌便是中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出品的长城牌润滑油。其品牌除获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外,还获得了美国各种级别的质量认证,与著名的壳牌等润滑油各占国内市场的三分天下。1995年其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已达1.8个亿,去年其销售额更是达到11.8亿元。
俗话说树大招风风撼树。长城品牌成了驰名商标,产品被消费者青睐,那些觊觎其丰厚利润和销路的造假侵权者便接踵而至。每桶近一半的利润足以使造假者铤而走险。
先说一桩公案。1999年1月5日长城润滑油的长城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之后公司到北京市工商局查阅发现,仅北京地区就有35家企业或产品与长城公司相同相似。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国际公约,长城公司提请北京工商局协调解决。北京工商局很快拿出方案,准备分三批要求这些企业限期注销或更改已注册的商标。先期是6家。
谁承想,通知下发到各区县工商局后,去年3月北京郊县一家北京××长城高级润滑油分装厂,竟把长城公司告上了该县工商局企业登记处,称长城公司的要求将使该厂损失惨重并将有大批员工下岗,同时该厂亦是当地的利税大户,不同意变更。得知投诉,长城公司一方面与北京市工商局联系寻求支持,一方面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等首都各大媒体上发布企业法律顾问的声明,称长城公司没有分装厂,提请消费者认清长城标识。前前后后,历时一年零八个月,最近长城公司才得到通知,那家侵权企业同意变更名称。
(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