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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树下”一审胜诉
2000年12月06日 00:22:44

 

  本报讯(赵静 冯松 记者马北北)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站侵犯传统媒体的著作权纠纷时有发生。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内首例网站起诉传统媒体侵犯著作权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中国社会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和发行《寂寞如潮》、《网事悠悠》等侵权书籍;赔偿原告上海榕树下计算机有限
公司损失10001元;并在《新民晚报》、《北京晚报》上就其侵权行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榕树下”网站是由上海榕树下计算机有限公司创办的,是全球最大的中文原创作品网站之一,曾发表了大量网络原创作品。2000年4月,“榕树下”网站发现中国社会出版社在其出版的《网络人生系列丛书》中,未经“榕树下”许可,收录了“榕树下”网站享有著作权的《我的轻舞飞扬》等9篇文章,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榕树下”公司认为中国社会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该公司的专有出版权,将中国社会出版社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数字化技术使传播形式发生变化,但作品本身没有发生变化,因此,使用网上作品仍应由著作权法予以调整。原告通过签订著作权许可通用合同,取得了本案所涉及的9篇文章的使用权。被告出版的“丛书”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未审查“丛书”编者是否取得了原作者的授权,致使原告著作权受到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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