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万永)记者从教育部获悉,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将“压缩规模、严格标准、严格管理”。除了全国高校招收保送生的总数控制在5000人之外,对高校保送生的条件也作了严格的规定。
据了解,今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只有以下四类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一是省级优秀学生。二是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具体是指在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三是国家理科试验班优秀毕业生。具体是指北京大学附中、清华大学附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举办的“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里的优秀毕业生。四是13所外国语学校(中学)优秀毕业生。这13所学校是:天津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上述学校推荐保送生的比例不能超过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0%。且上述学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可报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外交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5所外语院校和有招收保送生资格的综合性大学的外语专业。
此外,《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将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