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中国青年报》2月5日刊登的《这人哪,还讲不讲信用》一文,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几年来,我深受不讲信用之害,深深感到,“信用污染”比“环境污染”更严重,必须加大力度坚决治理。
几年前我作为甲方,与乙方(某国有企业)谈成一笔生意,按合同规定,我先付给乙方500万元定金,对方按合同给我供货。钱汇去了,就是不见供货。我只好诉至法院,并提出按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规定,乙方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10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00万元的违约责任。
但是,乙方在法庭上成功地证明了自己是故意欺诈甲方。因此,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甲方无任何过错,乙方有故意欺诈行为,故双方所签合同无效。对甲方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如此,乙方说了一句自己是骗子,法律就免去了乙方本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作为甲方,我们也是一家国有企业,买卖没做成,官司打了好几年,到头来官司虽赢了,钱却执行不回来,我们拿到的法律判决书如同一张画着烙饼的白条,只能看不能吃。而对方虽有上亿元的资产,却以“企业工人下岗,会引起社会不稳定”等为由,吓得法院也不敢去执行。不讲信用使我们失去了500万,至今都不知道如何讨回。
不讲信用所付出的代价小而又小,得到的实惠大而又大,如此下去,没有规矩,没有方圆,社会岂不乱了套?法律岂不都成了儿戏?
信用,对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单位,都是一笔无形资产。如何去消费,如何去增值,都是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古人说: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我们真诚地希望法律之剑所向披靡,同时也呼吁所有的人无论是经商还是做人,都应以诚为本,千万别忘了,我们是一个有着5000多年历史的文明之邦。
信用,是关乎国家、民族兴衰的大事。
北京某烟草公司 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