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永恒)3月28日,重庆市各主要报纸刊登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致全市农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信中表示:正在开展的农村税费改革期待着农民的支持,农民也有权拒绝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乱收费、乱集资。
公开信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今年重庆市要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改革的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镇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改革后,重庆市农业税税率调为7%,农业特产税税率按略高于农业税税率的原则分别确定,两税的附加为正税的20%,农民负担水平总体上将明显降低。
信中说,农村税费改革后,除了农业税及其附加,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政府正式公布的需缴纳的费用外,农民群众有权拒绝缴纳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和集资,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水、电等生活生产性费用根据实际用量缴纳,生产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服务的质和量收取,任何部门不得强迫服务,强行收费。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今后不再向农民群众固定收取,改为按照“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会议民主讨论决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除遇到特大防洪、抢险、抗旱、救灾等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外,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得无偿动用农村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