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重庆6月11日电(记者李韧)重庆市日前对年初发生的合川市“1·29”重大沉船事故责任人作出相关处理,合川市两位市长受到处分。
据重庆市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监察局文件,重庆市对17名事故责任人中的16名做出处理,事故直接责任人、船主兼驾驶员李建辉本应被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故不再追究。
合川市市长、合川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吴道藩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合川市副市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刘朝清行政记过处分。另11名责任人则分别被给予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一年等处分。事故发生地合川小河乡党委副书记兼乡长、小河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乡长等2人引咎辞职,并予以解聘,同时解聘的还有小河乡临时聘用的船管员王成树。